【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檢方認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北市府任內,違法圖利威京集團,護航京華城獲得20%建築容積獎勵,不法利益高達111億7000餘萬元,因屬犯罪所得應沒收,日前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以利判決定後追徵,這也代表京華城土地禁止處分、買賣。
檢方指控,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因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共謀圖利,使京華城容積率暴增,針對額外20%容獎部分,扣押京華城位於北市松山區西松段3小段156地號土地。
檢廉懷疑,柯文哲、彭、沈等人,涉嫌透過吳順民、邵琇珮等人,利用《都市計畫法》於審議京華城案容積率時強力主導,獨創出「方案4」容積獎勵,以《都市更新條例》內容創設3項獎勵,額外增加京華城20%容獎,日前已被監察院認定於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