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天發布2023年家庭收支調查,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113.7萬元,年增2.52%,較前一年度的年增幅1.7%擴大,中位數96.1萬元,年增2.2%;5等分的最高20%家庭,與最低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縮小到6.12倍,是近4年新低,也是6年來首降,顯示貧富差距略縮小。
主計總處分析,最關鍵的是去年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以及整體社福支出達7400億元的改善效果,對低所得家庭影響大。根據2023年家庭收支調查,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3.7萬元,較2022年成長2.5%,每人平均數40.7萬元,成長4.0%。
針對所得差距縮小,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近年來政府力推各項社福措施,照顧弱勢族群,對家庭提供各項補助,包含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育兒津貼等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等作法,都有助縮減所得差距。
主計總處另公布依「每人」可支配所得重新排序計算所得差距倍數,2023年為3.81倍,較2022年減0.13倍。
2023年全體家庭平均每戶消費支出86.1萬元,較2022年增3.2%;平均每戶儲蓄27.5萬元,較2022年增0.5%。從消費支出內容觀察,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占24.1%最高,其次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醫療保健支出增至17.7%;食品飲料及菸草則占15.3%。
基本生活費 可望調升至20.9萬元
此外,明年報稅將有減稅利多,主計總處昨天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4.9萬元,初步估算今年基本生活費可望調升至20.9萬元,較去年增加7000元,已連7年調升,明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多口之家較有感,初估有235萬戶受惠。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基本生活費課稅標準是依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基本生活費代表每人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依法規定不課稅。不過,實際的基本生活費金額與受惠人數,以財政部年底公告為準。
若以4口之家試算,假設其餘條件不變,明年申報綜所稅每人可以多減除7000元,明年報稅可多扣2.8萬元,適用5%稅率者,可望省稅1400元;適用12%稅率者,可望省稅3360元。
由於基本生活費是算「人頭」,扶養親屬愈多,可減除的基本生活費就愈多。若是單身小資族且無扶養親屬,原本可享有的免稅額9.7萬元、標準扣除額13.1萬元,加總起來已經22.8萬元,已超過基本生活費,因此無法再從綜合所得額中多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