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境部大氣司昨天於台中召開《空氣品質標準》第3條、第4條修正草案研商會,檢討各項空氣汙染物的空氣品質標準。
環團呼籲,為了讓全民呼吸乾淨空氣,PM2.5年平均值標準,應從12微克每立方公尺加嚴為9微克每立方公尺,24小時值標準應從35微克每立方公尺加嚴為25微克每立方公尺。
環境部長彭啓明則說,空氣品質標準應透過科學方式來討論,而非口號式的喊出達不到的目標。
環團強調,我國自2012年才首次訂定PM2.5標準,相較美國1997年訂定標準,以及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5年訂定指引,已經落後太多,年平均值15微克每立方公尺的標準停滯12年,民眾呼吸好空氣的願望及健康需求,實在禁不起再拖延。
彭啓明回應,氣候變遷下空汙的變化可能會和現在不同,未來如何達到10微克每立方公尺,或5微克每立方公尺的標準會是目標,但要以科學方式循序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