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繼高雄市之後,《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也獲行政院核定,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表示,前天收到行政院公文,預定明年1月實施,北市減碳目標為2030年減碳40%,超越中央24%正負1的目標,2040年減碳65%、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
《北市淨零條例》2020年在議會三讀通過,比環境部《氣候變因應法》更早擬定,同年7月5日北市府函報行政院,今年2月核定大多數條文,但有3條條文牴觸中央母法不予核定,北市修正後,今年6月3日再送審議,前天收到核定公文。
《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在《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後才提出,今年5月10日經行政院核定,6月3日公布施行,明文規範2030年減碳30%、2050年達到淨零目標,成為地方政府第一部上路的淨零自治條例。
台北市環保局長徐世勳表示,許多環保政策將從鼓勵轉為強制,例如用電容量在800KW以上建物,必須設置10%再生能源、儲能設備或購買綠電憑證;排碳量每年8000公噸以上事業及公私場所,必須每年盤查溫室氣體並向市府申報。
另如,市府指定的事業及場所須設置循環杯系統,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等;公務機車今年底以前全面汰換成電動機車,新公務汽車也必須買電動汽車。
《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正在新北市議會審查,條文訂下公務機車2030年、公務汽車2035年全面電動化等目標。
桃園規畫2030年達成減碳50%,市政會議5月通過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草案,市議會上會期通過,今年6月20日已報行政院核定。
台中市府前年4月公布「台中市2050淨零路徑」後,也制訂《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去年底議會三讀通過,今年7月送行政院審查,還在釐清與《氣候變遷因應法》是否牴觸。台南市議會上月通過《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近期會送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