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央銀行祭出的第6波打炒房措施14日上路,據指出,國銀已收到央行最新版教戰守則,為釐清模糊地帶和外界疑慮,央行提出3大配套,其中除了為「先買後賣」的換屋族訂定協處條款、新制不溯及既往之外,也為第2戶房貸訂定「例外條款」,如果子女名下的第1筆房貸是幫父母買房而當借款人,若子女要為自己的房子辦理新青安貸款,將不受到央行「2房」限制,仍可適用新青安相關優惠。
6/14後新申請案 第2戶限貸6成
央行上周理監事會決議祭出第6波房市管制措施,將六都加上新竹縣市等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的房貸成數上限,從7成調降至至6成,而配合新制上路,央行也發函國銀說明相關配套措施。
針對「不溯及既往」,央行表示,只要是6月14日之後的新申請案件,才適用第2戶房貸上限6成的規定。
其中針對「2房」限制的例外條款,央行官員指出,曾有案例是年老的父母想買房,但已70歲,被銀行拒絕做為借款人,因此改由子女出面作為借款人,但房子實際上是由父母使用,並在父母的名下。
如今子女結婚準備買房,會因當初做父母房子的借款人如法申辦新青安房貸,央行因此訂定「例外條款」,若子女或其配偶名下沒有房子,即使先前已經為父母揹了一筆房貸,仍可以申請新青安,且條件不會打折扣,有5年寬限期、利率也可適用最低1.775%,否則根據央行與銀行的「默契價」,一般2戶房貸利率要2.475%。
至於豪宅貸款,央行明訂,若民眾申辦新青安,不論是3房或豪宅戶,都必須符合央行的管制規定,不適用「2房」的例外條款。央行和銀行之間也有豪宅的默契價,比照「3房」利率必須從2.595%起跳。
1年內保證賣屋 簽切結書後不受限制
行庫為了避免麻煩,通常以快卡到《銀行法》第72條之2上限、額度不夠等理由婉拒申請,免得被質疑新青安成了豪宅貸款的破口。
此外,根據央行在新版的「問答集」明文列示換屋族的配套,可透過向銀行簽切結書的方式,保證在1年內賣掉現有房屋,買新屋時可不受「2房」的6成貸款上限限制,可借到8成以上。不過,所謂的賣屋是要求1年內,連同出售、完成產權移轉登記、清償債務並塗銷第1戶房貸抵押權等4個程序都要走完,且簽切結書時也要向銀行保證屆時不會透過向其他銀行「轉貸」的方式。若1年後沒有賣屋則視同違約,銀行將立即收回貸款成數差額、並追溯至撥款日起來計收罰息、加收以轉貸方式規避切結事項的違約金。
銀行業者認為,雖然央行以1年為期,讓換屋族去賣房,但在賣家在1年內談妥令滿意的價格仍不無變數;官員也說,若一直留著舊屋,代表換屋族不只是想換屋,而是想「持有2間房子」。業者坦言,若不想趕著在1年內賣房,除非換屋族買的是非受限區的房子,否則會受到第2戶貸款最高6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