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 應載明消防項目 |2024.05.28 語音朗讀 24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審查通過《離島建設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載明消防建設屬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項目,草案後續將提報立法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經濟委員會昨修正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內容第4款為「警政、消防建設」,載明消防建設在列。並通過將現行條文第12款中所稱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內容包括「天然災害防制及濫葬、濫墾、濫建之改善」,修正文字為「災害防救及濫葬、濫墾、濫建之改善」。 前一篇文章 兩岸團客開放 商總:月底有好消息 下一篇文章 打詐通報查詢網 拚3個月上線 熱門新聞 01行腳托缽宜蘭尋根 無畏風雨為眾祈福2026.05.0502佛光山捐百台輪椅 提升東京弱勢福祉2026.05.0203墨爾本佛光山慶佛誕 祈願世界和平2026.05.0204自宅變圖書館 老翁點亮閱讀夢2026.05.0405【文心雕佛:寫佛,也是寫我】吃粥2026.05.0606靠太陽能供電 AI數據中心上太空2026.05.0307核災40年 車諾比變動物樂園2026.05.0308戒子三壇正授 發菩薩心大願行2026.05.0409雨中行腳步履堅定 托缽祈福動人心2026.05.0610高中理科師資荒 免筆試直接複試2026.05.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海鯤艦 跨夜測試延後訪史返國 賴:台有權走向世界申報綜所稅 手機占6成4總統與史王 簽署聯合公報核三重啟 傳本月洽購燃料棒首度視察馬祖 卓揆:居民安全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