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學校舉辦畢業典禮,規定學生穿中筒襪,卻有人穿短襪,老師生氣不讓她進校門,而引發親師衝突。
我在朝會時問學生誰是誰非?認為老師不對的理由是,小事一樁何必那麼嚴格;認為學生不對的理由是,不遵守規定、明知故犯,應該接受懲處;也有學生認為兩方都不對,老師處理過當,沒有彈性,學生錯在不遵守規定,都要反省。
平心而論,學生腳上穿的襪子長短有那麼嚴重嗎?會影響畢業典禮進行嗎?答案是不會,難怪一般人都不能接受老師的管教態度,但換個角度來想,學校是教育的單位,要教導學生規規矩矩做人,而規矩的養成不是從細微末節的事情訓練嗎?
況且,畢業典禮是學校的大事,會有許多貴賓和家長參加,校方為慎重起見,事前會再三演練,也會要求「男女主角」的儀容,如頭髮太長要理,制服太髒要換,襪子的長短也可能被規範,這是禮節,可是這名學生卻不當一回事,怪不得老師會生氣。
有一次,我學校老師帶隊參加熱歌勁舞比賽,動作固然重要,整齊的服裝也不可忽略,因此,老師在出發前,再三叮嚀學生要帶齊表演服裝,有名學生就出差錯,讓大家的心血因此付出了代價。
類似的事也常在教室發生,若老師視為小事不處理,學生就有樣學樣,班級的常規肯定會大亂,所以外界認為的小事,卻是老師要處理的大事,唯有不負責任的老師才會不管。
如果學校連最起碼的團體紀律都教不好,可預見未來會是怎樣的社會,希望各界不要再打擊老師的熱忱。
陳招池(苗縣頭份/國小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