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等路權團體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圖/黃義書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日前拍板草案,限縮10種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不記點;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今天宣布,預計3月17日於全台八、九個縣市發起串連快閃,估逾千人參與,23日赴立法院門口遊行;對此,交通部回應,雖限縮部分微罪不予民眾檢舉,但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度,亦不會有處罰漏洞。
今日多個路權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包含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及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會中宣布,3月17日將於全台八、九個縣市發起串連快閃,估逾千人參與。
另外,聯盟23日也將赴立法院門口遊行,提出道路工程要改善、配套措施要規畫、駕訓教育要改革、交通執法要加強,以及退回修法草案五大訴求,喊話立委擋下「修惡」。
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法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監理執法手段,相關修法屬在人行環境及停車問題改善優化前之權宜措施,並持續會同及促請地方政府務必依轄內道安防制需求,從源頭改善道路交通環境。
交通部說明,為協助各地方政府落實改善道路交通環境,去年已函頒4項指引,包括4月10日函頒「人行空間改善原則」,5月4日函頒「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7月5日函頒「行人專用(早開)時相設置原則」,12月27日函頒「校園周邊人行空間改善參考指引」,提供各縣市政府據以審視改善轄內道路交通環境。
另外,去年行政院已先後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並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立法,今年3月7日行政院會亦再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明定內政部應會同各目的主管機關擬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地方政府再據以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每年公布執行情形,並搭配獎懲機制來徹底執行行人用路環境改善工作。
行政院亦於去年8月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計畫期程從113年至116年,共4年投入中央補助經費400億元,積極改善路口人行道安全通行環境,由點至線成面,進行從路口、道路、示範區域之行人安全設施與人行道建置之人行空間工程改善作為。
交通部表示,目前已核定799處易肇事路口改善案件(內政部國土管理署601處,交通部公路局198處),由各單位積極推動辦理中。
交通部指出,本次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雖限縮部分輕微違規項目不予民眾檢舉,但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度,亦不會有處罰漏洞;各類駕駛人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之違規行為,均須處罰鍰,並依情節依條例規定併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