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已完成相關子法修訂。圖/資料照片
【中央社台北訊】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禁止師長與未成年學生發展情感關係,實習場域的指導人員也納入規範,將於本月8日正式上路,教育部近日已完成相關子法修訂。
去年國內掀起MeToo風暴,立法院開始翻修性別平等教育法,針對外界關注的師生戀,未成年一律禁止,若為成年學生(例如大專生),則是明訂師長不得利用「不對等權勢」發展親密關係。
法案定於今年3月8日婦女節當天正式上路。教育部說明,相關子法已修訂完成。
教育部也規範,實習指導人員適用性平法相關規定,如果觸犯師生戀等行為,須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子法也提供被害人協助及保護措施,學校在調查校園性別事件時,可依被害人申請或性平會評估,中止師生間的關係,例如論文指導關係。
教育部要求各級學校應修正學校內規、專業倫理規範並公告周知,以「有效」、「友善」、「可信賴」的原則,落實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建立性別平等及安全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