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趙姓婦人購買北投麗禧溫泉酒店溫泉券,事後卻接到詐騙電話要她配合操作「解除分期付款」,她因此被騙近十萬元。趙婦認為麗禧與建置訂購系統的墨攻公司,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防止她個資被竊取,提告求償金錢損失與二萬元精神慰撫金、要求兩公司刪除並停用她個資。麗禧雖搬出數發部的公函背書,但台灣高等法院昨判決,要刪除個資,以及兩公司連帶賠償趙婦二萬元。
法官認定麗禧、墨攻對於消費者個資未盡適當安全維護措施,導致個資外洩遭詐團不法利用,有過失責任。
麗禧溫泉酒店、墨攻網路科技公司在訴訟中,雖提出數位部數位產業署去年的公函,指只有發生「網站攻擊事件」,並非「個資外洩事件」,無法排除另有其他非法攻擊行為取得客戶個資的可能,還稱系統遭攻擊與個資外洩沒有因果關係。
但高院在判決中指出,數位部與觀光署的調查程序與訴訟程序不同,無法拘束法院,不足反證被害人遭詐的個資不是由系統外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