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縣府工商旅遊處邀集地方人士及水上活動愛好者開會研商,達成第二階段「全面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共識。圖/資料照片
【本報宜蘭訊】宜蘭南澳神祕沙灘2018年曾發生瘋狗浪襲捲沙灘車,造成傷亡,縣政府隨即公告該地區海域禁止遊憩活動,但2021年修正第一階段開放部分活動,今(25)日縣府工商旅遊處邀集地方人士及水上活動愛好者開會研商,達成第二階段「全面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共識。
今日邀請南澳地區海域的中央、地方政府單位及海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協會等官方、民間討論,獲得南澳地區海域開放衝浪及全年度開放從事海域遊憩活動等共識。
經與會者充分溝通後,達成4點共識,包括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海域遊憩活動;要求業務單位最慢於45天內完成海域遊憩活動開放公告。
要求現場標示活動風險、相關警示及配合保育等相關事項;業務單位持續宣導海域遊憩活動風險。
縣府工商旅遊處表示,縣府管轄的海域是朝向開放海域遊憩活動的方向辦理,其中宜蘭縣南澳海岸屬於陡降型海岸,潛藏諸多風險。
在開放前提下,因應民眾建議,縣府工旅處委託成功大學進行評估結果,於2021年修正公告,第一階段開放每年4月至9月可從事中、低風險海域遊憩活動,如獨木舟、SUP等。
其餘因考量南澳為陡降型海岸,為保障安全,全年禁止游泳、衝浪及水上腳踏車等高風險海域遊憩活動。
縣政府工商旅遊處提醒,南澳地區水域完成第二階段公告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前,於該地區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仍須遵守現行南澳地區水域遊憩活動公告。
違反規定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具營利性質者,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