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草莓等進口農產品,經常在邊境檢驗被攔截,衛福部食藥署今天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圖/黃筱晴
【本報台北訊】日本草莓等進口農產品,經常在邊境檢驗被攔截,衛福部食藥署今天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包含刪除陶斯松等3種農藥23項殘留容許量、增修訂亞醌蟎等22種農藥101項殘留容許量,針對進口農產品,因其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為國民飲食需求,由食藥署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申請。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衛福部今天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為刪除陶斯松等3種農藥23項殘留容許量、增修訂亞醌蟎等22種農藥101項殘留容許量、新增阿扶(Afidopyropen),以及增列「火龍果花」及「蘘荷」列屬草木本植物,並新增農產品流通緩衝配套規定,後續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林金富表示,本次參酌農業部建議農產品儲架期,同步新增刪除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流通緩衝配套措施,「自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起,本表所列特定作物之容許量經發布刪除,自發布施行日起算之流通緩衝期間,殘留量符合刪除前的容許量者,可繼續製造、加工、調配、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林金富說,各類作物流通緩衝期為,生鮮食用花卉3個月;蔬果類、香辛植物及草木本植物(含乾燥食用花卉)1年;乾豆類、咖啡豆、可可豆2年;米類、雜糧類、茶類3年,以利各界依循。
林金富表示,進口農產品的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為國民飲食需求,已參酌先進國家作法,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申請,農藥殘留容許量的修正,經審核農藥的毒性資料、農作物殘留量消退試驗資料、核准登記使用方法等科學性資料,參酌國際間標準,評估國人對各類農作物取食總量的累積風險,並會商農業部,經專家委員審核通過。
林金富說,食藥署將對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讓民眾食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