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陸官方為鼓勵台灣民眾在福建「定居落戶」,特別制定的10項出入境政策新措施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福建華僑大學任教的張立齊,1日上午從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移民管理警察手中領到《台灣居民定居證》,成為該措施實施後首位在福建定居的台灣民眾。張立齊說,「以後我就是正式廈門居民了」。他表示,從遞交材料到審核通過,再到領取證件,感覺「非常順利」。
對此,陸委會提醒,若是在大陸定居且申請陸方「居民身分證」者,即違反兩岸條例之規定,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被依法註銷在台戶籍及因戶籍所衍生之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