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明年起,須年滿64歲才可全額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推算將衝擊1961年出生的勞工,勞動部預估約12萬人受影響。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5項明訂,自2009年實施年金制度,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採逐步提高,每2年提高1歲,直至2026年上限65歲為止。
不過,若被保險人的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仍可選擇提前請領「勞保減給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1年,給付金額將減給4%,最多可提前5年,請領減給20%老年年金給付;超過法定請領年齡者,也可展延向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