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現行國中小代理教師即便已有十年年資,月薪恐仍僅四萬元,若想提升待遇,就得拿教師證;現行法規卻明定代理教師需「全時段」擔任代理老師,導致部分縣市、學校明文禁止在職進修。國教署回應,預計函請地方政府,放寬讓代理教師可利用「無課務時段」在職進修,但教團仍盼修法,讓行政人員有法規依循。
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曾在澎湖擔任代理教師,七美、望安等二級離島的學校代理教師比例高,其中不乏沒有教師證、僅大學畢業的無證教師,他們即便想取得正式資格,仍無法在犧牲薪水下修教程。
充滿教育熱情 難取正式資格
南投縣仁愛鄉萬豐國小則是政府核定的「極偏」學校,萬豐國小教導主任曹峻昌說,校內平均三分之一老師為代理教師,約五成未修過教育學分。由於萬豐國小的代理教師多為返鄉青年,在代課與代理開缺多、當地工作機會少的條件下,紛紛到學校服務,但曹俊昌表示,返鄉教師幾年後對教育產生興趣,卻一直無法取得正式教師資格。
儘管新進老師對教育有熱情、有愛心,受限於代理身分,無法花時間修教程,遑論取得正式資格,且代理教師不能累積年資,當十年的月薪恐仍僅四萬元。曹俊昌認為,現行制度除了難保障老師權益,更無法有效讓教育的活水流進偏鄉。
教育部因此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委請台南大學於一一○學年、一一二學年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透過學期間線上、寒暑假實體授課,並優先提供給三年內於偏鄉國小服務滿四學期的代理教師申請。
函請地方政府 放寬在職進修
黃湘仙認為如此做法符合第一線需求,但一般代理教師想進修,仍面臨法規阻礙。國教署長彭富源上周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口頭承諾,會向地方政府行文,放寬代理教師進修。國教署近一步解釋,將函請各地方政府,放寬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
不過,黃湘仙認為,發函當然是解決的方法之一,但過往許多學校的人事主任查法規時,卻查不到公文,她認為修法才可讓第一線行政人員,有可明確法規依循;她更建議類似台南大學開設的學分班,應在各地開設,才能因應代理教師修課需求。
此外,教育部國教署雖已承諾函請各地方政府,放寬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但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呼籲教育部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十四條,完善假別、方式、師培課程等細節措施,於法源給代理教師更大的進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