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狒狒遭槍殺 桃園農業局下令人員依野保法起訴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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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村狒狒飼養園區的東非狒狒3月脫逃後於捕捉時遭槍擊致死,桃園地檢署偵結,奉命開槍的林姓獵人不起訴,下令開槍的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圖/資料照片

【本報桃園訊】六福村狒狒飼養園區的東非狒狒3月脫逃後於捕捉時遭槍擊致死,桃園地檢署偵結,奉命開槍的林姓獵人不起訴,下令開槍的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農業局今(10)日表示配合調查。

桃園平鎮區3月10日起獲報有狒狒出沒,地方里長組隊圍捕未果,狒狒一路從平鎮往楊梅及新屋移動;同月23日起,由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接力追捕,並成立「桃園市抓狒戰情室」。

農業局歷經多日努力,27日下午於楊梅區捕獲狒狒,但沒想到狒狒遭獵槍打傷左胸,送醫後宣告死亡。

起訴書指出,徐男當時為桃園市農業局技工,參與圍捕狒狒行動,對於野生動物的合法獵捕、宰殺法律規範應熟悉,明知這隻狒狒為野保法公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且圍捕狒狒的執行單位成員無合法權限下達開槍宰殺指令,卻在林姓獵人等人詢問時,回覆「可直接對狒狒開槍」。

徐男否認指示獵人開槍,也不知道獵人帶的槍枝是具殺傷力的獵槍,更稱具備緊急避難情事,但檢察官認為,獵人所持獵槍與麻醉槍明顯不同,下令開槍前,狒狒僅有吃蔬果、農作物等,並無傷人情況。

3月23日,狒狒出沒桃園市,從平鎮逃竄至新屋,民間兩度圍捕失敗。圖/取自「我是中壢人」臉書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表示,徐男在未具合法授權與緊急避難情況,且知道獵人使用具殺傷力的自製獵槍,卻仍稱「見到狒狒即開槍」等語,導致林姓獵人誤認獲得合法授權,可以開槍射擊宰殺狒狒,所為係犯刑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利用職務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且為間接正犯,因此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自發加入的林姓獵人持槍宰殺狒狒導致死亡,是聽取他人指示所為,且林姓獵人是偶然支援圍捕行動者,對參與人員與現場人力都不熟悉。

至於六福村黃姓動物管理員是否有對林男稱可以開槍宰殺狒狒,因為僅有獵人不確定的供述,嫌疑不足,因此林姓獵人與黃男都以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表示,桃園地檢署已偵查終結,農業局1名成員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案件起訴,目前這名人員已調離農業局,農業局尊重司法程序也會配合相關調查。

3月25日,「我是富岡人」臉書社團有民眾上傳狒狒沿楊梅民生街338巷圍牆攀爬的的監視器畫面。圖/取自「我是富岡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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