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局12月1日起,辦理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圖/教育局提供
【記者曾博群綜合報導】新北市教育局12月1日起,辦理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11月19日、11月25日上、下午在市府舉辦4場實體說明會,12月1日下午舉辦線上家長說明會,讓家長更了解鑑定安置期程及作業。
教育局表示,每年皆辦理一次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作業。凡設籍新北市學齡滿2至5歲的幼兒,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或幼兒發展與同年齡孩子相較明顯落後,具異常特殊狀況需要特殊教育服務者,均可於12月1日至29日申請。
教育局說,第一階段為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可至各公立高中、國中/小附設幼兒園報名;第二階段為12月18日至112年12月29日止,可至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中和區秀山國小)、三重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三重區厚德國小)、新莊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五股區成州國小)或板橋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板橋區文德國小)報名。
教育局提醒,欲報名者請備妥,包含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需簽名)、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或半年內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幼兒詳細記事)、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之影本(無則免附)、低收/中低收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中度以上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特殊境遇家庭之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