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韓情
已經塵封心底半個世紀了,如今想起只記得她穿著一件紫色旗袍,卻完全忘了她的長相。
高一某日清晨,我吃著早餐準備上學,聽見門外有敲門聲。開門見一位穿著紫色旗袍的阿姨站在門口,定神地看著我問道:妹妹妳幾歲?我說十六歲。她說:妳應該是十七歲,我是妳媽。我跑進屋告訴媽媽,媽媽叫我待在屋裡別出來,她去對付那個女人。之後爸媽突然讓我暫住在阿姨家,這一住便是半個月,只告訴我他們在忙著一件重要的事情。
又過了一個月後,我在學校被導師叫到辦公室,去時才發現她竟然找到學校來。她想牽我的手,我立刻閃到導師身旁不敢看她,心中全是問號,大腦卻一片空白。她拿出兩張照片告訴我照片中是我的兄姐,他們都很想我,要我跟她回家,我嚇得躲到導師身後直說不要。導師要我先回教室上課,放學時並安排同學陪我回家,這是我第二次見到她。
不久後,謎底終於揭曉:原來我在出生兩個月尚未報戶口時被收養,當時爸媽包了個大紅包給窮困的生母,找助產士寫了假的出生證明,隨後便搬家遠離。沒想到這麼久了,生母竟突然出現,想爭回我的扶養權,爸媽害怕失去我便將我藏了起來,不讓我們見面。她一氣之下,上法院告爸媽販賣人口和偽造文書。
開庭那天,法官問我意願,我明確表示要留在養父母家。因為本案已過了十五年追訴期,法官諭知免訴判決,我緊緊擁抱著激動落淚的爸媽,自己也難過地掉下眼淚。她神情沮喪地獨自離去,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我不能傷害疼愛我的養父母,只能用眼角餘光偷偷看著她離去的背影,讓無法和她相認的遺憾永遠深藏在我心底。
此後,我更加孝順養父母,在他們面前完全不提這一段往事。心中極為遺憾當時沒有機會問她為何拋棄我?問她這件事難道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我將所有的疑惑鎖進記憶最深處,直到養父母相繼過世後,我也放棄了追尋答案,對她的記憶僅留下穿著紫色旗袍的模糊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