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嚴陽
大唐王朝的後期,國勢日漸衰落,江山搖搖欲墜。但是,就在這背景之下,有一位皇帝讓大唐出現了短暫的復興──也有人稱之為「回光返照」。他就是唐朝第十六位皇帝,唐宣宗李忱。
李忱之所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力挽狂瀾,實現「大中之治」,與他喜愛閱讀《貞觀政要》一類有關治國理政的古籍,善於納諫、明辨是非有關。
關於這一點,有段故事足以證明。
唐宣宗服侍自己的母親鄭太后甚為謹慎,不讓她居住於別宮,以便自己能就近奉養。他的舅舅鄭光,歷任平盧節度使和河中節度使,然而,唐宣宗與他議論為政之道,鄭光的應對鄙陋而淺薄,讓他很不高興,於是留鄭光於朝廷任右羽林統軍(御林軍將領),便於奉朝請示。鄭太后幾次提及鄭光貧窮,唐宣宗總是賜給豐厚的金帛,但「終不復任以民官」。
從這段故事中,我們不難看出唐宣宗也是一位孝子,他讓鄭太后與自己同居一宮,以便朝夕請安;但是,對於母親為舅舅婉轉求官的暗示,他卻堅持了自己的原則。給舅舅錢財,予以經濟上的救濟是可以的,但是讓他跟從前一樣擔任節度使一類的地方官,卻是萬萬不行的。
為什麼?因為鄭光不具備這方面的才能。假如出於一己私利,讓鄭光繼續擔任地方官,那麼就是對朝廷極不負責,也是對百姓極不負責。
應該說,唐宣宗與母親的感情無疑是非常真摯的,並且延續到了舅舅鄭光身上,在可能的範圍內予以關照──從前鄭光擔任地方節度使是這樣,後來罷去節度使之職,安排他擔任右羽林統軍也是這樣。
然而,唐宣宗與舅舅討論為政之道,發現他在地方治理上顯然不夠用心,也缺少相應的才能。如果因為母后的請求任用他為地方官,雖可圓滿唐宣宗個人的孝心,但地方治理卻可能因此陷入混亂,老百姓也可能因此而受苦。作為一個希望政治上有所作為、努力向唐太宗看齊的皇帝,唐宣宗最終拒絕了母親的請求。
人是有感情的,帝王也不例外,但是作為一皇帝,應該要能公私分明,以國家利益為重。也正因為唐宣宗在這些事情上慎思明辨,才能成為晚唐皇帝中聲譽較高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