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刀小大
好友相聚,無所不談。聊及現代年輕人,思想作風開放,未婚者在媒體上大談性經驗,臉不紅、氣不虛,他們不尷尬,尷尬的就是我們。阿玲說了,她訂婚後,都還不好意思在婆家過夜呢,她兒子卻在就學期間,就帶著女友回來同住。現在流行嘛,不要太早「鬧出人命」就好,萬一不合,能好聚好散就阿彌陀佛了。
想當年,我是著了什麼魔,做出大膽行徑,但以現在眼光來看,根本小菜一碟,勇敢追愛,好樣的!
七○年代,紅樓教室外,楊柳青青,拂呀拂、曳呀曳,習習地勾著我的心緒。講台上,言者諄諄,同學一半兒清醒一半兒睡,「清醒」如我,瞪著雙眼,魂飄窗外,繫在柳條兒上。
我仰慕的學長,高翩翩、多才多藝,身兼社團、校際活動靈魂人物。台上的他,風采多迷人!我這個小學妹,滿懷的心思,只能隨著哄堂掌聲昂揚,曲終,徒留餘韻杳杳在心中。
是怎樣地痴迷,他的名字裡有個「柳」字,恰如教室窗外那幾絲柳條兒,終日撩撥,擾得心湖,漣漪點點又圈圈,氾濫成愁了。
於是矜持的我,家教甚嚴的我,竟想主動示意,害不害臊?在課堂上寫了一首詩,想寄給他,就是要他在茫茫校園裡「知道」有我。那時全校學生大都住校(他也是),在外租屋的我,不方便收信,就託一位住家裡的同學幫我收信再轉交。少女情懷總是詩,如此,萬無一失吧。
我大概情迷沖昏了頭,不想那學長在校有通天本領,不算算全校女生只幾班,才第一封信,就被他查出是誰寄的,他以為,那個同學就是我!
紙包不住火,同學又羞又氣,我道歉連連,才算化解。
目的快速達成,學長知道了我,也約了我出去。是我謅的詩文情並茂,還是長相不算嚇人,我們開始有了交往。他畢業後到成功嶺受訓,一直有魚雁往返,休假也約約會。
但,始終無法釋懷──我是五年級生,謹守傳統禮教,怎可一開始是女追男,就覺得自己「厚顏失格」,心中疙瘩日益增生,這段情就是無法自然延展,戛然畫上休止符,淡然分手。
那一封荒唐詩內容早已忘了,只記得最後一句「黎明將至,孤帆遠引」(那時化名黎帆),早寓意會分手?笨蛋喔,都破曉了曙光將要大綻,才轉身要走,那幹嘛白忙這場?想當時,也許就像喜歡一件藝術品,遠遠看不清,總有憾恨,擺近點,仔細賞個明白,這樣就足了,沒想過要擁有。
年少輕狂,四十幾年了,這一件事,矜持自負的我依然「沒臉」向人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