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國內許多熱門生態景點環境受破壞,收「觀光保育費」維護環境永續聲浪頻起,交通部觀光署五年前通過收取辦法後,迄今全國只有屏東霧台鄉成功,其他包括屏東小琉球、花蓮慕谷慕魚,台東綠島、蘭嶼等地熱門景點,即便地方想收,卻因部落沒共識、宣傳不足、遊客會取消遊程等因素「卡關」。學者直言,優質觀光不能「廉價」,公部門該介入輔導,避免觀光與環境永續失衡。
觀光署制訂《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自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授權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觀區,可依旅客人數收取每人三十元至兩百元觀光保育費。
屏東縣霧台鄉大武部落、阿禮部落、神山瀑布三年前畫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推出哈尤溪、神山瀑布、阿禮櫻花季等主題遊程,收費內含每人六十元的觀光保育費。屏東縣府表示,到今年七月底共收取三百八十一萬餘元,加上周邊商機,上看一點八億元。
靜宜大學觀光事業系副教授黃正聰說,假設一年十萬人次,每人收一百元,一年就有千萬收入,對地方觀光有很大助益,但居民可能不知道可以向公所、縣府申請,遲遲推不動,政府應該多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