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故宮摔破碗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博物館古物損壞通報機制。文化部預告修法,增訂「古物異常緊急情況通報」機制。首度規定,公家機關發現保管古物有嚴重損壞、遺失等異常緊急情況,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針對文物損壞通報並無明確規定,僅國寶或重要古物損毀需通報文資局。而故宮國寶、重要古物審查完成率分別為六成九與三成四,多數文物即使損毀也無須通報文資局。
為此,文化部文資局預告《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修法,不僅要求古物有嚴重損壞、遺失等異常緊急情況,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外,依法辦理文物暫行分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暫行分級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其通報機制也比照已有文資身分的古物辦理。
學者肯定此一修法,但認為許多公家機關根本連通報擁有古物都未做到,建議文資局應進行大規模的全國文物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