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會同新城警分局,持續在三棧溪出海口及鄰近道路稽查,針對沙灘車違規行駛道路開罰。圖/王燕華翻攝
【本報花蓮訊】花蓮有沙灘車業者昨天颱風警報期間照常載客飆沙,經驅離,其中1件遭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縣府警方今天再在三棧溪出海口擴大稽查,有19台沙灘車違規行駛道路,同樣開單,每張罰單1200元起跳。
杜蘇芮颱風連日為花蓮帶來豪大雨,昨天上午10時許颱風警報尚未解除,花蓮仍有間歇性大雨時,新城警方接獲通報,新城鄉北三棧路口停有一台遊覽車,還有遊客穿著雨衣在飆沙,批評沙灘者業者罔顧遊客安全。
新城警分局表示,接獲通報後,即會同海巡單位前往三棧溪出海口沙灘,驅離20多台沙灘車,後續再加強巡視周邊道路,發現有1輛遭驅離的沙灘車違規行駛道路,依道交條例開單告發。
縣府今天再度聯手同警方加強稽查,陸續又在三棧溪出海口及鄰近道路,仍發現沙灘車業者違規行駛道路,共開出19張罰單,每件可開罰1200元到3600元。
縣府指出,縣內花蓮縣沙灘車活動場域多數位於新城鄉加灣以北三棧溪旁及立霧溪南岸的海岸沙灘地,經統計秀林及新城鄉,共有24家業者。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及交通部頒訂之沙灘車管理指引,沙灘車行駛於海岸沙灘屬獨占且有排他性之行為,已違反海岸管理法規定;行駛於道路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呼籲業者勿帶客進入禁止活動的區域,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