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第二級藥品回收警訊,「舒肺樂凍晶注射劑」因「玻璃碎片」混入藥瓶內,被要求回收。圖/食藥署提供
【本報台北訊】食藥署今(18日)公布第二級藥品回收警訊,市占率百分百的氣喘注射劑「舒肺樂凍晶注射劑」,竟有「玻璃碎片」混入藥瓶內。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該案為接獲醫院的藥品不良品通報後,廠商初步調查為製程玻璃瓶推擠時所致,目前預計回收2591盒(每盒一支),共「MX9M」、「S34T」兩批號,8月7日前完成。
「舒肺樂凍晶注射劑」許可證持有者為知名國際藥廠「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適應症為嚴重氣喘之維持治療,表現型為嗜伊紅性白血球的嚴重氣喘且控制不良的6歲以上病人附加維持治療,以及治療嗜伊紅性肉芽腫併多發性血管炎的成人病人,為單株抗體皮內注射劑。
陳惠芳表示,本次回收是在6月14日接獲醫院通報,表示批號MX9M藥品內混入「玻璃碎片」。廠商進行調查後發現,應是製程中不慎將玻璃碎片引入玻璃小瓶中。
陳惠芳說明,舒肺樂凍晶注射劑在製程中,填充前會先進行清洗,在進行乾燥程序後送至產線上裝填,廠商表示,應是在沖洗乾燥完再送入產線的過程中的推擠,導致玻璃碎片跑入。
「批號S34T藥品也擴大回收。」陳惠芳指出,由於廠商無法排除影響範圍,因此擴大將相同半成品製成的批號藥品一併回收,批號MX9M輸入792盒,已銷售791盒;批號S34T輸入1799盒,已銷售648盒。總計2591盒必須進行回收。
陳惠芳說明,舒肺樂凍晶注射劑健保年用量為4689瓶,市占率百分之百,目前沒有替代用藥,廠商目前仍有另一批1512盒的庫存,約為4個月的存量。由於未滿6個月安全存量,台灣分公司也向總公司協調調貨,目前仍在溝通中,若確定無法補足六個月存量,將透過VPVN系統通報健保署。
食藥署已要求廠商應於8月7日前完成回收作業,並應繳交回收成果報告書及後續預防矯正措施。食藥署也提醒,倘對用藥有疑慮者,應儘速回診與醫師討論,誤自行停藥,亦請各醫療院所、藥商、藥局配合辦理回收作業,立即停止調劑、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