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囤房稅為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行,行政院會6日將推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據了解,房屋稅將改採「全國歸戶」。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會6日將推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祭出囤房稅修法,將從現行的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據悉,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最高達4.8%。
政院人士表示,政府一直以來皆持續推進健全房市措施,包含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推動房地合一稅2.0等政策,加上明天即將推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都是採取穩健,循序漸進的方式遏止不動產投機炒作、健全房市發展。
現行房屋稅條例中,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3.6%,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根據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也就是俗稱「囤房稅」,目前在財政部督促下,已有台北、桃園等十縣市實施囤房稅。
據了解,財政部明日將在院會中報告「房屋稅差別稅率2.0」,強化差別稅率效果,從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1.5%至3.6%之間,調升至2.4%至4.8%之間,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
至於自住房屋,則維持現行規定,限三戶、稅率1.2%。相關細節,明天行政院會後對外說明。
圖/劉學聖
現行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明天行政院擬宣布囤房稅將採「全國歸戶」,稅率部分也會調高。
舉例來說,一名民眾在台北市持有3戶、新竹市也有3間房,按現行規定,因為是採地方縣市歸戶,所以皆適用自住稅率,未來若採全國歸戶後,在全國各縣市都有囤房者,將無所遁形,觸及囤房稅最高稅率。
財政部、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目前全台已有10個縣市採行囤房稅措施,新北市、台東縣及澎湖縣正在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