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博群綜合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教育平權「1+3」方案,減免私立大專院校生學雜費每人每年3.5萬元,並搭配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2萬元、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以及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及還款措施等3項配套措施,預估明年2月實施,可嘉惠63.4萬名在學生。
教育部表示,現況89.3萬名大學生中,近60萬名是私立大學生,其中有14.4萬名獲得學雜費減免,未獲補助者高達75%,且每年負擔多5萬元學費,因此減免1學年3.5萬元學費。
除針對原先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的學生,定額減免學雜費2萬元,也增加了家庭年所得70~90萬元新級距,定額減免學雜費1.5萬元,不僅加碼減免金額,更擴大家庭年所得的補助級距,強化對經濟弱勢學生的照顧。
高中職全免學費範圍也擴大,新增納入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2、3年級且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的學生,達到公私立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就學貸款免息的部分,學生家庭年所得在120萬元以下均可申貸,在學期間免利息。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學費補助是支持讓更多學生能享有教育平權,尤其取消排富條款後,高中全面免學費可以幫助超過11萬名學生、總經費26億左右,若這部分運用原有教育預算執行,其他教育政策將會被影響。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常務理事、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表示,公私立大專校院均應開放學雜費調整限制、回歸市場機制,再由政府編列經費補助弱勢生就學,才有助於高教品質提升。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吳忠春表示,經費補助只解決一部分問題,其他如大學競爭力下滑、學倫問題層出、大學趨同失去特色、學生素質低落、教育品質惡化、師資老化等問題,提撥經費或可解決燃眉之急但治標不治本。
東海大學校長張國恩表示,少子化下學生來源全面減少,但私校經營的成本一樣,學校多靠產學合作、募款等努力籌措資金,建議教育部還是要補助大專校院,讓私校減輕負擔、建立良好教學環境,直接受益者也是學生。
升學專家魏佳卉則說,不反對補助弱勢落實教育平權,但政府幫學生出錢,實質進入學校的經費沒有增加,近年如馬來西亞、中國大陸等高教逐年進步,而台灣只看到政府發錢、民眾接收,有教育平權但品質未提升,恐是享有平庸的大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