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昨日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預計明年起,排碳大戶辦理碳盤查,改採盤查、查驗分流辦理,3月底前登錄盤查資料、10月底前上傳第三方查驗結果。
此次修正方向有兩大好處,首先可減少查驗機構因量能不夠而塞車情況,其次能讓環保署盡早掌握企業排碳。環保署表示,預告期將蒐集意見,盼年底前公告、明年上路。
碳盤查是減碳的基本功,環保署已公告第一批、第二批強制碳盤查登錄對象,共約500家排碳或用電大戶,依現行規定應在每年8月31日前上傳排放清冊、盤查報告、查驗資料等,未來採分流辦理。
這次修法將登錄與查驗的期程分開,事業盤查登錄期限為每年3月31日,查驗結果上傳期限則是每年10月31日,並訂定盤查登錄文件及查驗結果審查。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事由導致未能在期限內完成登錄或查驗,可向環保署申請展延,最長不得超過60日。
查驗機關單位 不得連5年執行
另新增規定,應辦理查驗的企業,查驗作業不得連續5年由同一查驗機構執行。環保署官員解釋,這項新增規定是希望維持查驗機關的獨立性。
此外修正辦法訂定,若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盤查或查驗、未依規定保存資料,以及事業盤查結果與主管機關查核差異達一定比例等狀況,可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補正或改善,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環保署先前已針對碳盤查辦法修正召開說明會,業者主要關注盤查登錄時程展延、廠辦同區碳排能否拆分計算等問題,環保署表示,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後審慎評估,納入修法考量。
電力排碳係數 首度低於0.5
除了關注碳排大戶,整體而言,台灣近20年電力排碳係數,均維持在0.5公斤每度電二氧化碳當量(CO2e/度)以上,被認為在各國碳管制下不利於台灣產品出口。能源局昨日公布2022年電力排碳係數為0.495,電力排碳係數首度低於0.5,是2005年有統計以來最低。
經濟部官員說明,當各國都開始落實碳邊境管制時,台灣廠商若不轉型一定會遇到貿易障礙,屆時被迫增加碳成本將會失去競爭力。
因此,除了繼續建置綠電、鼓勵企業自行減碳,也推動最有出口需求的業者優先購買綠電,不僅藉此降低產品碳排,也讓國內綠電交易更加活絡。
電力排碳係數為台電、民營電廠、汽電共生業發電所耗用的燃料,除以總發電量,去計算每發一度電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
對於這次電力排碳係數可大幅減少,官員說明原因有3:計算公式修正,不再將焚化廠排碳量全數納入電力排碳係數;2022年總體用電量減少1.3%,發電量也須調降;因政府及台電努力推動零碳、低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