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貼文龍潭區中正路一輛廂型車闖紅燈,警方不予舉發,他PO網提醒。圖/取自臉書「爆料公社」。
【本報桃園訊】桃園市李姓網友今(8)上午在臉書社群貼出上月間行經龍潭區中正路巷道,綠燈通行5 秒駛出巷道時,突然一輛廂型車闖紅燈影像,他貼文表示將行車紀錄向警方檢舉該廂型車闖紅燈,警方回覆因為佐證資料不符違規構成要件「不予舉發」,他有氣表示,綠燈5 秒駛入路口險撞闖紅燈廂型車,市警局交通大隊說不算闖紅燈。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今天上午表示,根據民眾提供影響資料,無法辨識該輛廂型車是否紅燈時,闖越停止線,民眾提供佐證資料,尚難構成闖紅燈違規要件予以裁罰,但加強佐證資料,仍可視該車相關違規項目舉發。
李姓網友以「請網友自己小心」貼文表示,他上月18日行經龍潭區中正路一巷道,在綠燈後5 秒駛入路口,一輛廂型車(紅燈)經過,還是不算闖紅燈,市警局交通大隊「不會說這是闖紅燈」,各位(網友)綠燈後依然要自行注意車輛。
圖/取自臉書「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