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由教育部與國內一百五十三所大學共同捐助的「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已於去年底正式成立,過完年後開始運作,第一炮將先進行系所評鑑,以五年為一周期,今年先評鑑教育類、藝術類、體育類十七所大學校院,評鑑結果將作為系所退場的依據。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第一波系所教學評鑑計畫的前置作業已經開始緊鑼密鼓籌備中,整體規畫將於二月中旬完成,二月下旬開始辦理學校說明會,四月至十月將由學校辦理系所自評,之後將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大學實地訪視,教育部強調,為了提升大學教育品質,這一次的評鑑結果將會結合系所退場機制,持續未通過的系所將予以停招處份。
高教司表示,為了讓國內的高等教育可以與國際接軌,教育部今年將大力推動「系所教學評鑑」,希望藉由系統化、周期性的教學評鑑機制來提升教學水準,預計投入一年的時間。
目前規畫的系所教學評鑑標準將涵蓋教育目標與發展計畫、課程結構與內容、教學與評量、學生支援與服務、軟硬體設備與經費、系所研究表現、國際化、學生學習表現及自我評鑑機制等九個層面、十個標準,做為相關系所自我評鑑的依據。
系所教學評鑑將以五年為一周期。評鑑機制採一所大學所有系所同時受評方式進行,今年將先以教育類、藝術類及體育類等系所為主,共有台中教育大學、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台東大學、台南大學、台灣師範大學、花蓮教育大學、屏東教育大學、高雄師範大學、新竹教育大學、彰化師範大學、台北教育大學、台北藝術大學、台南藝術大學、台灣藝術大學、國立體育學院、台北市立體育學院、台灣體育學院等十七所大學受評。
評鑑結果將採「認可制」,分為「通過」、「待觀察」、「未通過」三等。 高教司表示,被評為「待觀察者」的系所,將不能擴增招生名額、不得申請增設研究所;「未通過」者則將被減招,且皆需於次年再接受追蹤評鑑,若仍沒有通過,則將處以停招或退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