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稍早表示,為維護代理教師權益,正規畫將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研訂。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桃園市長張善政日前宣布高中以下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保障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同工同酬」。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除了桃園市,台北市、高雄市也有條件給予完整聘期,但包括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在內等縣市政府卻無完整聘期,也沒有考核獎金,建議中央訂定相關規範,若中央修法改為全年聘期,則應補足薪資差額,讓代理教師待遇全國一致。
教育部稍早表示,為維護代理教師權益,教育部自2016年至今,與縣市政府多次研商代理教師聘期議題,為使此案具有法源基礎,正規畫將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研訂,並針對服務日、請(休)假等事宜併同納入研議,後續教育部將邀集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召開會議研商,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此案不只教師團體關注,立法院教文會去年11月審查112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立委范雲提案指出,國中小代理教師比例飆升至14%,每七位教師就有一位是代理教師。而就現況而言,各地方政府為了節省教育經費,多數均未給予全年薪資、或是附有兼任行政職等條件始給予全年薪資,造成代理教師勞動權益受損。
范雲提案凍結國教署預算500萬元,待國教署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定112學年度起,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法規修正完成後才能動支。
國教署長彭富源當時表示,國教署同仁已經有搜集相關意見,接下來將召集地方政府、教師團體、校長團體等相關代表研商修法,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至於各縣市經費來源,彭富源說,基本上個縣市原本就編列預算要聘正式教師,只不過編了經費,卻改聘代理教師。他表示,若地方政府沒有聘正式教師,錢用來聘用經費需求更少的代理教師,會用這個角度跟地方政府會商應該要專款專用。不管是經費運用,或是法理上,都會朝完整聘期方向來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