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貴版昨天由魏伊苹所撰「動物應享有自由生活的權利」一文,心有戚戚焉。
報載,屏東海生館計畫從俄國進口四隻白鯨,提高票房,這種商業行為,引起動物保護團體不滿,發起「讓小白鯨回到海洋」的網路連署,希望能讓白鯨得到真正的自由。
民以食為天,但是我們為了滿足口腹之慾,無論是天上飛的、路上走的、水中游的,甚至連保育類動物也不放過,都成了餐桌上一道道佳餚,彷彿不曾吃過或稀有的動物,營養價值愈高;這是不健康的飲食觀念。
人,本是出於大自然,大自然的一景一物都和我們息息相關。我們有家,動物也有屬於他們的生活天地;我們的家不願遭受破壞,動物何嘗不也是如此?我們的生命不願遭受威脅,難道動物就願意嗎?
大自然是人類和生物的家,彼此相互依存,今天我們破壞、污染了大自然環境,明天一場天災,是它們反撲的時刻;今天我們獵殺生物,尤其瀕臨絕種的,明天我們只能在書本上看到牠們的模樣,這是您所樂見的嗎?在享受大自然給予我們一切的同時,應該回報一些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