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時於國外緊急看病者,可於就醫後6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邊境防疫鬆綁,預估春節期間出國人數增加,衛福部中央健保署今天(4日)提醒,若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當地院所看病者,可於就醫後6個月內提出健保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
健保署表示,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是採審查後「核實」給付,並以前一季支付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的平均費用為上限,如最近一季、去年10至12月核退金額上限,門診每次為1159元、急診每次2841元、住院每日6796元。出國期間雖有健保醫療保障,但因屬補償性質,無法全額核退,如國人出國至醫療費用相對較高的國家,建議民眾加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等以補其不足。
健保署提醒,若在國內就醫未帶健保卡,可於就醫日起10日內,期間不含例假日,補送健保卡至原就醫院所退費,若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僅能依收據內容及健保支付標準退費,無法依院所預先以自費身分收取的金額全額退費,且需符合「不可歸責於保險對象之事由」,呼籲大家若有未帶健保卡就醫,請盡快帶健保卡及收據,回原就醫院所辦理退費。
若有其他問題,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