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改為確定提撥制。圖為上班中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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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明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的退撫新制,由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並設立個人帳戶,提供多元化的投資組合,供公教人員選擇。
適用舊制的現職人員,是否能轉換到新制,是這次法案審查與協商時最大的爭點之一,最終朝野達成共識,共同提出修正動議,無現職轉換相關規定,現制不能轉新制。
由於現行退撫基金未來不再有初任人員的提撥收入,將面對提早用罄問題,為兼顧退撫基金財務安全,這次也同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增訂政府在退撫新制實施日起,分年編列預算逐年撥款補助退撫基金。
考量現行退撫基金實施以來累積的財務缺口,也待解決,因此增訂政府依規定完成撥補後,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現行退撫基金,以健全基金財務。
設立個人專戶
提供多元投資組合
新法三讀後,新制適用對象初任人員到職時,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會為其設立個人專戶,由公教人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儲金費用及其自願增加提繳費用,存入帳戶累積孳息。
初任人員在職期間,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儲金費用,強制提撥費率為15%,其中初任人員負擔35%、政府負擔65%;初任人員也可增加提繳到個人專戶,每月上限為5.25%。個人強制及自願提繳的費用,都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三讀條文明訂,要建立自主投資平台,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應自行或委託專業金融機構或專業機構,設計不同收益、風險的多元化投資組合,供公教人員選擇;如果擇定風險最低的投資標的組合,政府保證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年撥補236億
現制基金方可永續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既然不提供現制轉新制,現制基金撥補就應永續,依據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今年公布的「第8次精算報告」內容,若針對教育人員政府每年撥補100億,則破產年限為2050年;若改為每年撥補236億,才可讓現制基金永續。
侯俊良說,原退撫基金財務因應,政府應依照精算結果分年撥補以利基金永續、為基金財務永續負責,才能確保循現制的公教人員退休也能領到錢,而非讓公教人員再次承擔基金用罄後的二次年改。只要確保現制也能領到錢,現制能否轉新制就不會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