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周四將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據了解,政院版草案擬納入地方民意機關正、副首長選舉行賄、受賄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至於外界關心的「黑金槍毒」與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等也會納入,盼二○二四大選能適用。
官員說,《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二○二○年六月送行政院審查,兩法案翻修高達一百一十二條,一直持續討論中,而此次輿論關切,讓法案加速推動。
對於擴大排黑,官員解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十三條已規定,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對於黑道藉參選漂白者,已有明文限制,不過,仍將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直接寫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類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