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露營場大多數仍不合法,市府觀旅局明年將著手輔導計畫。圖/游國慶提供
【本報桃園訊】中央7月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桃園有149處露營場,但僅30處符合標準,不合格率約8成。市府觀旅局表示,不符者多位在非都市計畫範圍的農牧及林業用地,不過縮減設施面積後,評估82家露營場可望輔導成功。市長鄭文燦表示,不合格者將加強輔導,但有37家業者因位於環境敏感地區,或土地區位無法容許設置露營場,未來需輔導轉型退場。
近年國內露營盛行,但多數營區不符規定,交通部觀光局7月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放寬規範。農牧和林業用地可有條件設置全區面積10%的營位設施及衛生設施,但總面積以660平方公尺為限;露營場也不得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等19種環境敏感地區。
觀旅局盤點桃園149處露營場,雖僅有30家符合規定,但其中82家業者多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是未來輔導重點對象,待縮減經營範圍及設施後,仍可符合土地容許使用。
觀旅局表示,依管理要點,位於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的露營場分兩階段申設,第一階段先申請土地使用許可,第二階段完成水保計畫、取得使用執照後,再登記設置露營場;市府明年開始輔導計畫,每周會安排在復興區駐點,提供諮詢服務,也會至現地個案輔導,協助業者提送申請文件。
原住民族露營休閒暨文化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游國慶表示,雖多數業者盡力配合管理要點,但仍有許多人反映,希望設施面積上限能再放寬,顯示法規仍有窒礙難行之處。
鄭文燦表示,現階段規定依然嚴格,預期合法化過程有巨大挑戰,會請觀旅局持續輔導。觀旅局長楊勝評表示,露營場設置涉及土地容許使用、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建築管理、公共安全等法令,觀旅局將與相關單位組成小組,協調法令審查認定問題,後續再透過評鑑選拔和特色行銷,打造桃園露營場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