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修正草案,延長老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新大型車貨物稅措施四年,至二○二六年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為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以改善空氣品質,現行規定至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的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四十萬元。
截至今年十月底,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計三萬九千四百七十五輛。經環保署估計,截至今年,尚有約七萬八千輛老舊大型柴油車未汰換,財政部提出修法,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措施四年,至二○二六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