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河東人范翊,武藝超群,被封為副將。他有一位親戚名叫陳福,也官拜副將。當時范翊養了一隻狗,通達人性,非常忠心,深受范翊疼愛。
有一次,范翊受命前往淮南地區(今湖北省)購買綾羅綢緞,陳福則奉命佐助范翊。二人公餘之暇,到酒店飲酒作樂,席間范翊因為多喝了幾杯,與陳福起口角,發生爭執,乃至在眾人面前對陳福語多輕蔑,陳福因而懷恨在心,一直想找機會報仇。
回到軍營,陳福向主帥誣告范翊此行與人勾結獲利,中飽私囊。主帥未查明事實,勃然大怒,即刻以貪污罪證確鑿,免除范翊的職務,並由陳福接任其職。
范翊罷官回家,含冤莫白,無處申訴,因此終日消沉頹喪,鬱鬱不樂。家中靈犬見狀,悄悄潛伏至陳福住處,俟陳福熟睡時,咬斷他的頭顱,銜到范翊面前。范翊一見,大吃一驚,只得將陳福的頭顱與靈犬帶到主帥面前請罪。
主帥看到狗銜著人頭,深覺奇異,范翊於是將過去陳福妄語一事從頭細說,真相終於大白,范翊得以復職,靈犬也就留在主帥府中。
因果業報,昭然不爽,狗尚且能明辨事理,知恩圖報,更何況是人呢?然冤冤相報何時了,可不慎乎!世間最苦的是被冤枉。有苦說不出的痛苦,與其鬱鬱終身,不如重新開始。星雲大師曾說:如果被冤枉,不必懊惱,時間會給我們證明。要相信因果,不可有害人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