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冠疫情期間,為方便確診者盡速獲得治療,通訊診療蓬勃發展,衛福部最新預告《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草案,將擴大服務對象,新增適用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顧,同時也新增服務內容及開放開立電子處方等。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說,修正草案將預告60天,並收集各方意見後,預計最快明年2月正式實施。
石崇良說,2018年5月通過《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當時各界對通訊診療運用層面、處方開立等不熟悉,但此波疫情後,在技術、接受度等方面均有提升。《通訊診察治療辦法》原適用地區為山地、離島、偏僻地區,並針對5類對象,包括急性住院病人出院後3個月內追蹤、領有慢箋的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符合家庭醫師整合性計畫的病人、遠距或居家照護收案對象於治療後3個月內追蹤、非本國籍但接受本國醫療的國際醫療患者。
《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草案中,除了原先服務對象,更擴大服務對象,包括慢性病患長期用藥照護、疾病末期照護,以及行動不便照護,如失能或身心障礙外出就醫不便的病人、矯正機關收容人等,與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顧。修正草案也明訂慢性病患長期用藥照護、符合家庭醫師整合性計畫的病人照顧,應由地區醫院、診所優先執行。
石崇良說,以往通訊診察是針對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民眾,現在以病人需求為中心思考,只要有需求就可以導入通訊診察,因此修正草案擴大服務對象,條件也較寬鬆,且通訊診療的便利性,藉由新冠疫情也看到需求,而在修正草案中納入醫師可開立電子處方箋,方便民眾領藥,這還需要資訊業者、醫療機構、基層診所、健保等一起合作。
至於,若非適用對象的一般民眾是否也能進行通訊診療?石崇良說,這涉及患者初診狀況,除非有特殊情形,醫師仍希望可以和患者面對面診療,但《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也會與時俱進,依民眾需要隨時進行滾動式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