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花蓮訊】去年4月2日發生的太魯閣號撞車出軌案,造成49死200多人傷,是台鐵60年來最嚴重事故。花蓮地方法院昨一審宣判,9名被告中、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因默許違規施工,是釀禍起因,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合併判刑8年10月最重,包商李義祥操作不當導致貨車翻落鐵軌肇禍,依過失致死等罪合併判7年10個月,併科50萬元罰金,移工助手華文好無罪,可上訴。
花蓮地方法院昨宣判,有15名罹難者家屬到場聽判,得知判決結果後家屬不滿表示,換算下來,49條人命等於一條人命僅值一個多月,非常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將聲請檢察官上訴。
合議庭認定潘堂益明知李義祥等人提供的工程進度不實,卻為避免因進度落後被檢討,逕行登載於管理系統,不但未監督施工廠商落實要求,甚至默認李義祥當天入場施工。
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判5年,違反政府採購法判3年,應執行7年10月。過失致死罪法定刑上限是5年,李義祥是繼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案、花蓮雲門翠堤倒塌案,司法第3件過失致死判最高刑度案件。
花蓮地院發言人、刑事庭長黃鴻達說明全案判決兩大核心,一是李義祥與東新公司負責人黃平和等借牌承攬台鐵標案觸犯政府採購法,一是過失致死罪。
判決中批黃平和與李義祥、李的合夥人林長清等人借牌標得台鐵上億元標案,惡化借牌風氣,林長青與黃平和違反採購法部分分別判處2年8月至2年6月;黃平和兒子黃文利因逃漏稅等被判刑10月。
案發當時在工地現場的雖只有李義祥和華文好,但潘堂益、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安全衛生人員張齊富財、中琰顧問專案經理郭國振等人都因未盡監督之責,造成此嚴重事故,均被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刑7年2月至4年2月不等徒刑。
台鐵同日辦便當節 家屬氣憤
此案昨宣判,台鐵卻選在同一天歡慶鐵路便當節,讓罹難者家屬氣憤不已,痛批台鐵如果真的關心太魯閣號案、關心鐵路安全,根本不可能在這一天舉辦便當節,喊話要求交通部長王國材要懲處。
罹難者家屬自救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陳孟秀表示,今年7月最後一次開庭時,審判長就當庭告知將於11月11日宣判。
王國材表示,雖是鐵路便當節,但最優先的是台鐵安全改革,台鐵副業增加收入,對安全改革是正向循環,收入更高後,就能投入更多預算提升安全。王國材說,尊重司法判決,並能理解家屬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