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無法投票,中選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表示,國內投票無法像日、韓因國內法律對於不在籍投票制度缺乏規範,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於法無據。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階段,確診者投票權益受到關注。外界關注台灣為何不能比照日、韓已投遞或延長投票方式讓確診者投票,中選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表示,國內投票無法像日、韓因國內法律對於不在籍投票制度缺乏規範,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於法無據。
陳朝建表示,依公職選罷法第17條之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其中「另有規定」是指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工作地投票所投票,故其餘選舉人均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至於國內大考可以設置特別考場,但選舉投票依現行公職選罷法,選舉人須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因此並未有特設投票所的制度,但與大考中心得設特別考場有顯著差異,確診者也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
圖/林澔一
大考中心辦理特別考場因其不受戶籍地限制,因此可尋覓特定少數適當地點進行相關作業,但年底全國投票所數為17649所,依法又須分布於各村里,甚至一村里也設多個投票所,與大考中心得設少數特定考場明顯不同。
如針對確診者特別設置投票所,除法律依據有欠缺外還有相關問題必須併同考量,諸如若某投票所僅有一、兩位選舉人確診,則其法定投票祕密如何維護等也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