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5月爆發防疫險之亂後,金管會出動對6家產險進行專案金檢,8月已完成檢查,金管會發現,產險公司在防疫險之亂涉及4大缺失,金檢報告已全數移送保險局,由保險局研議處理中。
金管會自今年承保防疫險的12家產險公司中,挑出規模較大、承保量較多、客訴情形較多的6家產險進行專案金檢。金管會發現產險公司在防疫險之亂有4大共通性缺失,每項至少有3家以上產險公司涉及此問題。
第一,銷售前,產險公司未確實評估或審查銷售限額、風險特性、費率釐定等項目。第二,銷售前,產險公司未建立並執行完整風控機制。第三,銷售後,產險公司未及時因應外在環境變化,調整銷售和續保政策。第四,招攬時,產險公司未落實執行招攬作業,比如要保書出現要保人沒簽名、不同要保人字跡相同或電話號碼相同等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