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新增建農地違章工廠可即報即拆,卻有超過7成的檢舉案因工廠沒有「加工事實」而無法開罰,形同漏網之魚,環團批評,工輔法罰不到,就應以《區域計畫法》中的土地使用不當來裁處,但有些縣市年增上千件農地違章,地政查處量能卻僅5%至6%,應加強人力及時守護農地。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賴沛蓮表示,農地有很多「準違章工廠」,經濟部統計3年來全台共2256件已查處的新增建工廠,其中1598件被認定為沒有加工事實,不受工輔法管轄,最後通常會被地方政府納入排拆名單,但因預算不足,真正拆除日遙遙無期。
內政部國土利用監測資料顯示,去年至少有4068處地表違規使用,但高達1256處未結案,凸顯查處人力極為不足。環團調查,農地違章「重災戶」彰化縣每年平均新增建1370件,地政單位7名兼辦人員每年辦理73件,查處量能僅5%;台中市每年新增1145件、查處量能6%,台南市、高雄市每年新建違章500至600件,查處量能更只有2%。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吳沅諭說,許多業者等風頭過後就營運生產,這時再以工輔法處罰根本來不及,農地違章工廠在鋪水泥、綁鋼筋時,就應先依照《區域計畫法》處以罰鍰、停用、限期恢復原狀或拆除,營建署已編列100億元的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補助每縣市地政單位100萬元以辦理查處作業,呼籲內政部督導各縣市補齊人力,地方也不應以經費及人力當藉口,否則農地違章將持續增生,未來要花更多納稅錢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