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文瑛
上個月談到誠實教育,兩位讀者的回饋很有意思,一位說:「這篇最兩極!信者朝此目標,不信者嗤之以鼻!」一位媽媽則說:「善意的謊言不是謊言。」我回應道:「即使是社交謊言也不要說,因為一旦給了自己說謊的理由,就會對不誠實鬆懈戒心,終致忘了誠實和正直才是最重要的善良。」這位媽媽卻不同意:「要是再給孩子們灌輸什麼只要誠實、只要努力就會成功的幻想,只怕老實的烏龜被狡猾的兔子給賣了都不知道。」
這兩篇回饋反映出令人不安的時代趨勢:孩子們學習的道德與大人的道德成了兩碼子事。如果,學校給的道德教育無助於實際的道德抉擇、無助於孩子面對日常或未來情境,那麼,是考慮改變道德教育內涵的時候了!
顯然,學校不能只教導孩子德目的價值,而是該教導孩子「思考」如何將德目運用在生活情境中。例如「助人」是好事,但是以作弊幫助同學得好成績,或是幫忙把風讓朋友逃避懲罰,就不是好事,該如何幫助朋友才適當?再例如,孩子知道對父母要有孝,對朋友要有義,但如果對朋友忠誠就必須讓父母傷心,又該如何抉擇?我們不能只給孩子行為的理由,更要讓孩子有覺察道德問題的敏感性,以及評價行為好壞、想像行為後果的「道德思辨」能力。
不過,即使人性本善,即使孩子知道什麼是該做的事,由於人的理性很容易屈服於欲望與感情,沒有後天的培養,還是難以表現出一致的道德行為。因此,我們必須在日常生活中透過重複練習,引導孩子養成「實踐美德」的習慣。
例如,我們可以透過實作「勇敢」,讓孩子有機會克服對陌生環境的恐懼,主動向新夥伴表達善意,並在體驗學習中發展出策略與自信,擁有勇敢的品格。但要注意的是,教師的觀察與引導還是必要的,因為實作練習也可能培養出惡行,譬如孩子誤以為替朋友打架也是勇敢的表現。
美德實踐固然重要,但真正的善是要「樂於行善」,而不是機械式地應用,或者只表現在對自己有利的場合。曾經有位因「服務學習」課程而去陪伴老人的大學生直言:他「認知」上知道應該善待老人,但「情緒」上卻是不舒服的感覺,而「行為」上則得裝出熱心、有收穫的樣子,因為這樣才會得到獎勵。
因此,光是道德思考和美德實踐還不夠,我們還得讓孩子將「我應該做什麼」、「我是誰」、「我想成為什麼樣的人」一起考慮進去。道德行為如果能與個人對美好生活的想像或者所追求的人生目標相結合,就能產生「克服困境也要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之力量。例如,如果想成為值得信賴的人或憧憬當法官,就會努力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說謊。
帶領孩子認識自己,讓他們找出適合自己的方式實踐美德:讓內向的人知道,用溫柔的方式也能實踐「勇敢」;讓孩子誠實面對自己的情緒,反思「善」對自己的意義……如此,孩子才能真正感受德行帶來的幸福。這種自我意義感是清楚的選擇,也是強烈的動機,無論公開或私下,都能激發道德行為。
道德教育不該只教導道德,而是要培育良心。「道德思辨 + 美德實踐 + 意義探索」是我與張郁雯教授對於未來道德教育模式的新提議,很感謝佛光山文教基金會認同這樣的理念,願意投入資源與心力來發展教材教法。我們歡迎更多國中小老師加入成為種子教師,共同培育對道德情境敏感、具道德判斷能力、有道德動機,並有能力貫徹此動機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