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是政府發展太陽光電的重要一箭,正在中南部如火如荼推動。台南七股是光電熱點,出現太陽能板和養殖魚塭並存景象。
圖/余承翰
【本報台北訊】蔡政府近年力推能源轉型「漁電共生」,台17線以西沿海魚塭布滿一片片光電板。隨著土地漸飽和,漁電共生轉向內陸,近來光電業者開始鎖定特定農業區,替地主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預計在原本種植水稻的農地上,蓋室內養殖設施,養殖澳洲螯蝦、台灣鯛與白蝦等水產,在屋頂架設光電板。
為朝2025年再生能源供電20%的願景邁進,政府規畫2025年達成太陽光電設置20GW的目標,其中漁電共生占4GW,預估需要約1萬公頃的土地。截至去年6月,包括7個漁電共生專區、6縣市先行區,以及7縣市非先行區等規畫,面積已高達9424.9公頃。
不過,由於西南沿海土地逐漸飽和、又遇不少抗爭阻力,業者將苗頭指向內陸地區。高雄市海洋局最近收到20多件申請案,集中於阿蓮、美濃區,主要由3家綠能開發公司,替地主提出申請,欲將原本種稻的特定農業區,申請興建「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超過半數養殖澳洲螯蝦為主,銷往餐廳。
相中水稻田 租金遠超行情
根據光電業者提出申請資料,將在密閉式魚塭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養殖水來源從地下水供應、採循環水設施。地主透露,光電業者承租農地價格為每分地4萬元。相較原本農地租金8000至1萬2000元,相差近4倍。
依法特定農業區在地方政府是由農業局主管,若申請使用養殖漁業,則轉換為海洋局負責審核。農委會知情人士坦言,農委會對農地種電本已從嚴審查,各地農業局也有農地農用觀念,但轉移海洋局審核,「業者確實太會鑽」,他無奈指出,這目前確實是個破口。
根據農委會2017年修正「農業用地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增訂特定農業區農牧使用地,配置循環水設施可作為養殖使用。根據修法目的,當時是為輔導既有養殖池合法經營;不過近來業者提出的申請書,都是正在種植水稻的農地。
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總幹事溫仲良指出,光電業者藉養殖漁業之名,入侵特定農業區,以遠超過農地租金行情的價碼承租,直接帶動當地農地租金上漲,農業生產將可能完全無利可圖。
養殖澳洲螯蝦 有生態疑慮
溫仲良說,美濃人口老化嚴重,老農盼釋出土地是事實,但好不容易專業農戶進入,卻面對光電業者搶地,排擠地方農業,更無總量管制,「這是台灣要的農業未來嗎?」
另一方面,由於澳洲螯蝦在國內曾引發生態疑慮。嘉義大學水產系助理教授郭建賢說,澳洲螯蝦對環境生態疑慮大,漁業署都曾公開表達不鼓勵,現卻要將特定農業區轉為室內養殖場,「應直接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