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審議九十五年度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決算,發現一筆爛帳:國立故宮博物院以「辦理正館公共空間、展覽動線調整與週邊環境改善工程暨正館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調整計畫」為由,動支一點四八億元的第二預備金,但故宮嘉義南院工程已經發包一年多,得標廠商也支出兩億多元,卻因為不符第二預備金動支項目,發生至今領不到一毛錢的怪現象。
此外,新聞局也違法動用第二預備金作為入聯宣傳經費;連屬於民間BOT案的台灣高鐵,警政署也動用第二預備金幫忙支出二百二十名專責警察的人費及業務費,共四千六百萬元,立委質疑是在幫高鐵分攤經營成本。
立法院日前審議九十五、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
立法院財委會委員羅淑蕾表示,若單以九十五年度中央政府實際動用的六十三多億元第二預備金來看,其中超過五千萬元的項目就有十九筆,有半數以上不符合預算法,但是,行政院不理會審計部,再加上立法院的監督不力,行政院就強渡關山花了納稅義務人六十三億多元。
立委羅淑蕾指出,行政院八年來動支的第二預備金約五百億元,許多項目動支情形嚴重違反預算法第七十條及預算執行要點之規定,連監察院也不願背書,從九十一年至今,監察院審計部根本不審計行政院第二預備金。
羅淑蕾要求,相關違法失職的公務員應送請未來的監察委員一併提出彈劾、糾舉。因為入聯公投宣傳費動支第二預備金,明顯違反預算法的新聞局長謝志偉,可能被列為頭號移送對象。
根據預算法第七十條規定,中央政府只有在原計畫變更不敷所需、原計畫業務量增加以及政事臨時需要等三種例外情況,始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
羅淑蕾指出,行政院第二預備金的編列使用,應遵循現行法令規定,不可違法逾矩,監察院、審計部及立法院應嚴格把關審查,不可輕易放行,否則就是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