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月雲
日前拜讀作者蕭嫚的大作「老師,我沒有抄襲」,心中頗多感觸,不禁憶起數十年前的陳年往事。
國小六年級的國語課,老師出的家庭作業是要我們寫一篇作文,隔天交回。上課時,老師把她批閱、評分後的作文本子讓班長發回給大家,我卻單獨被老師叫到講桌旁,只見我攤開的作文本上被打了一個紅色大大的X,老師板著臉說:「作文要自己寫,不准抄襲作文範本的。」
我一臉納悶地回答:「老師,這我是自己寫的呀!」看著老師一臉懷疑的神情,想到昨晚自己絞盡腦汁、搔斷髮絲才寫完的作文被老師打一個大X,我不禁委屈地紅了眼眶。老師說:「如果你是自己寫的,那你馬上在我面前一字不漏的重寫一遍這篇文章,若是寫不出來,便證明老師沒有冤枉你。」
我就在老師的講桌上把昨晚自己構思寫就的作文再重寫一遍,老師看著兩篇文章段落、內容幾乎一樣的文章,這才在我第二篇作文上打一個「v」,簡單的一句「好」,算是她相信我沒有抄襲。我噙著淚光回到座位,雖然我證明了自己沒有抄襲的清白,那份委屈卻深烙在我心底,我把作文本子收到抽屜裡,也擱下了我對寫作的興趣和信心。
一直到國中一年級,中文系畢業的班導師很鼓勵我們多寫日記來練習文筆,每周的作文課她更是費心引導,在我們的作文本子上用紅筆圈出佳句,註記評語,我心底對寫作的興趣才又被燃起。
那年她要我參加校內母親節的作文比賽,我拿了一年級組的第三名,老師一句:「你很棒,再繼續努力喔!」我對自己的信心又一點一點的被尋回,直到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