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海外突發疾病險因疫情停售,隨著各國邊境開放,新版海外突發疾病險示範條款於本月上路。圖為旅客在機場接受入境檢疫。 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隨著各國開放觀光客、國內放寬入境隔離政策,為讓民眾出國有海外突發疾病險可保,金管會日前與產、壽險業者開會達成共識,由產、壽險公會研議公版的海外突發疾病險示範條款,八月十九日金管會正式核備公會提出的新版示範條款,本月上路。
原本的舊版的海外突發疾病險,民眾若出國感染新冠病毒需在國外就醫,因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申請理賠。但今年五月起國內疫情爆發,防疫險賠付造成保險業鉅額損失,加上疫情風險難測,缺乏海外當地相關數據,七月開始,產、壽險公司銷售的海外突發疾病險全面停售,導致國人短期出國旅遊暫時沒有海外突發疾病可加保。
根據新版的海外突發疾病附約示範條款,當中寫明「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為除外責任。也就是說,民眾在國外旅遊感染猴痘、新冠病毒、霍亂、傷寒、登革熱、破傷風、日本腦炎等法定傳染病,因而導致住院等醫療費用都不賠,就算投保前一百八十天沒有確診法定傳染病,也都不在理賠範圍內。
突發疾病險沒有保障法定傳染病,民眾出國旅遊確診法定傳染病導致的醫療費用只能自己承擔嗎?其實,民眾若在國內有投保住院醫療險,到海外旅遊或工作時因疾病而「住院」就醫,可以回台前向醫療院所申請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等單據,回台後先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核退後的剩下的差額,可以再依照所投保的住院醫療險保單條款,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不便險 開放附加條款
此外,雖然新版海外突發疾病險的示範條款將法定傳染病除外,但傳出有壽險業者正在研擬含有法定傳染病保障的海外突發疾病險,擬採限額理賠,但會比排除法定傳染病的海外突發疾病險保費貴一、二成。
在旅遊不便險部分,雖然同樣是將「法定傳染病」排除,但將開放民眾可以用附加條款的方式附加。換言之,民眾如果在海外旅遊因為確診法定傳染病,導致行程延誤、班機延誤等情況,不便險基本上是不理賠的,但如果民眾在投保不便險時有多花一點保費附加條款的話,在符合保單條款的情況下,因確診法定傳染病造成的行程延誤、班機延誤等情況就會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