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樂觀其成 考試院反對台灣比照辦理
【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法部昨天宣布,開放台灣法律界人士報考大陸司法考試,取得在大陸法律職業資格及證書。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郭林勇表示樂觀其成,考試院長姚嘉文也持肯定態度,但反對台灣比照辦理。
大陸曾於一九九四年開放台灣民眾報考大陸律師資格,有三名台灣人士通過考試,後來因相關配套措施無法配合,只開放一年就關閉,且由於大陸對律師資格與律師執業許可採取分開辦理,大陸法令禁止台籍人士在大陸執業,因此這三人迄今無法在大陸執,目前台灣各律師事務所,是以合作方式在大陸從事相關行業。
大陸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說,台灣居民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在大陸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是兩岸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於為兩岸同胞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務。
台灣律師界對此表示高度肯定,大陸開放司法考試,對兩岸是一項務實的做法,這也是對台商在大陸投資最重要的權益保障,有助台商前往大陸投資的意願。未來,台灣開放大陸企業在台投資,有法律問題,也可直接在大陸請台灣律師處理,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政策。
郭林勇則表示,如果是大陸單方面的開放台灣人報考律師證照,不會對台灣造成衝擊,對在大陸經商的台商將有更好的人身及財產保障。但他也認為,台灣的律師市場已經飽和,若開放對岸來台考證,衝擊將非常大。
姚嘉文強調,台灣司法制度、學制水平相較於中國大陸進步許多,大陸方面讀的書和所受訓練,無法適應台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