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國產業總工會昨天到勞委會陳情,要求每年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及盡快讓勞基法全面適用於所有受雇者。勞委會回應,今年六月開始,勞委會將首先檢討「工商團體」、「私立幼稚園教師、職員」兩職類,若無窒礙難行狀況經行政院核定後,年底就可納入勞基法。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黃秋桂昨天表示,目前未納入勞基法範圍的受雇勞工約三十一萬人,預計明年底前完成這些職類是否應適用勞基法範圍的檢討。
黃秋桂說,目前未納入勞基法的職類許多是因為工時難以認定,例如家事服務類,勞委會也將全面檢討勞基法工時、工資的規定,考慮到部分工作者的特性,是否做部分修正,以符現況。
基本工資方面,黃秋桂指出,由於審議委員在去年底已到期,目前仍在進行遴聘作業,基本工資調整屬重大政策,應該五月二十日後才會完成基本工資審議委會的委員遴聘與召開。
一九九六年勞基法增訂個別行業若適用勞基法窒礙難行,可排除在勞基法外,到目前為止,包括受雇的醫師、律師、會計師、營養師、大地技師,工商業團體會務人員、已完成財團法人登記的私立幼稚園教師、職員,自由職業團體及家庭幫傭外勞、看護工外勞皆仍無法適用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