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財政部昨日預告《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為防止納稅人脫產給配偶,藉此逃漏綜合所得稅,修法新增機制,納稅人行蹤不明或名下無財產可清償欠稅時,國稅局可指定合併申報的配偶為納稅人。預告期間結束後,將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草案希望自二○二三年元旦起上路,不溯及既往,對既有欠稅大戶無影響。最快二○二四年辦理二○二三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案件,若有前述情況,將可指定其配偶為納稅義務人。
稽徵機關清理欠稅,在綜所稅方面,由於配偶合併申報,實務上會有欠稅民眾,故意以財產較少、較無資力一方為納稅人,或納稅人刻意將名下財產移轉給配偶,藉此規避欠稅執行,而法院見解認為,欠稅執行對象限於納稅人本身,不同意擴及配偶,眼見欠稅者的配偶滿手財產,欠稅卻追討無門。為解決此問題,財政部祭出修法。